发生事故之后,律师的分析和处理是不是重要的?
发布时间:2018-09-03 16:52:45编辑:kefu
律师在现在的话,是一个职业,也是帮助一些事故所发生的一些事情,比如说藏尸案件,这种就是情形比较严重的,刑事律师公司帮你分析细致的过程:
第一个问题,他目前只承认失手杀害妻子。首先,我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人,对他的陈述提出质疑。何为失手,就是指手没有把握好,造成不好的后果。但是案例中的人,真的是没有把握好力度吗,还是有意如此?再者,作为一个成年人,有些事情应该懂得适可而止,能把一个人掐死,需要的力度多大,大家可想而知。他用了多大的力呢?最后,难道在掐着一个人的脖子的时候,会不知道她的呼吸慢慢减弱,挣扎越来越少吗,难道不懂得什么时候该停手。综上所诉,他承认失手杀害妻子,并不合理!
第二个问题,情节为残忍的冰冻藏尸。
针对这个问题,我必须严厉的批判他。杀死一个人本就是残忍的行为了,杀死后还将尸体冷藏,你的道德意识,法律意识何在?每个人都有生命权,你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,又将她的尸体进行非法处理,可见,此行为的恶劣度极高,不论是法理还是伦理的角度,都不值得减刑和原谅!
第三个问题,如果当时杀死后没有藏尸,直接自首,结果有么有不同。站在法律层面来看,会有一定的区别。起码,你自首了,自首可申请一定的减刑,结果应该会有所不同。而藏尸,加重了犯罪的程度,结果更为悲惨。在道德层面,自首者,或许值得被原谅,而不自首藏尸者,不可能被原谅。那结果同不同,一目了然与否?
所以说凶手悔恨意识不强,受害人亲属的代理律师樊颙认为,朱晓东完全没有认罪、悔罪、畏罪,妻子遇害期间用妻子的钱四处旅游,与多名女性出入酒店,甚至自首前一晚还在曾通宵达旦的打游戏。樊颙说:“他这不算自首,是无奈之下的求生”。鉴于受害人代理律师所说,我们足见他的悔恨意识不强,或许根本没有悔恨意识,只想逃避。至于自我解决这个问题,我个人觉得,不管做了什么事都不要自我解决,起码得等着法律的宣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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